5月12日下午,高青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河大堤执行巡逻任务,3点30分左右,民警发现一辆沿大堤由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,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经查发现该驾驶人不仅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,还是酒后驾驶,酒精检测值为25mg/100ml。
经询问,驾驶人董某某,今年46岁,滨州人,来高青赵店镇哥哥家走亲戚。被查获后,考虑到董某某没有交通工具,又喝了酒,为保证他的安全民警决定开车将其送到哥哥家。可到其哥哥家后,发现其家里没有人,董某某也不知道哥哥的电话号码。
民警正在发愁时,董某某介绍说他的姐姐也在同一个村,经打听民警在附近的农田里找到了正在干活的董某某的姐姐,但其姐姐表示因一些个别原因并不愿意接收董某某。
在劝说其姐姐无效后,民警只好又联系了董某某所在的滨州居委会负责人,并将董某某安全送回。董某某无牌的摩托车被依法暂扣,其违法行为还将被处以140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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